沈母抱着孩子,又被人一左一右按着,只能眼睜睜看着喬月帶人把這個家搬空。
那個死丫頭竟然還進了她的房間,從裏面搜出一沓現金,還有一個金鐲子,一個金戒指。
沈母這下真急了。
“這是我的東西!你們搶劫啊!”
“來人啊!快幫我報警,有人搶劫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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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是沈母的哭聲實在是太悽慘,鄰居心軟,幫她報了警。
可喬月帶來的人實在多,動作也快,等警察過來時,人已經帶着喬海萍母女三人離開了。
當然,警方的效率也很高。
很快找上了門。
如果真跟沈母說的一樣是搶劫,那性質就非常惡劣了。
喬海萍說:“警察同志,您誤會了,事情不是我婆婆說的那樣,人是我讓我侄子侄女找的,他們都是幫我們搬家的。”
“我老公婚內出軌,還把小三和私生子接回家住。”
“我老公為了他們,把我跟兩個女兒趕到雜物間睡,我拿的都是我自己的東西。”
兩位同志一邊做筆錄一邊詢問,“你婆婆說你把她放在她房間的現金和金首飾都拿走了,有這麼一回事嗎?”
喬海萍當然不能承認,她堅稱自己拿的都是自己的東西。
她是沈平江的老婆,主臥的女性用品,包括梳妝檯上的首飾肯定是她這個女主人的。
如果不是她的,難不成是小三的?
畢竟小三和私生子登堂入室,住進主臥,還把原配和原配生的孩子趕出去,這種事聽着就覺得離譜。
所以對於她的說法,兩位同志也沒有懷疑。
喬海萍表面冷靜,其實心裏十分緊張。
她時刻謹記兩個侄女說的話。
沈家的一切都是她跟沈平江婚後置辦的。
包括那套房子。
她作為家裏的女主人,對沈家的財產有支配權。
家裏沒有監控,只要她一口咬定她拿的是自己的東西,就算警察來了也拿她沒辦法。
這種最多屬於家庭糾紛,不是什麼盜竊。
對於家庭糾纏,哪怕是警方,最多也就是調解。
……
沈母這個年紀的人並不信任銀行,總覺得看不到錢心裏不踏實。
所以哪怕是在移動支付高度發達的現代,沈母也有在家裏儲存現金的習慣。
沈平江捨不得給老婆女兒花錢,認為她們不配。
但他是個孝子,會時不時給親媽錢。
沈母習慣把現金放在自己房間的衣櫃裏。
一共攢了三塊!
丟了那麼大一筆鉅款,結果警察同志還說這是家庭糾紛,讓他們儘可能去跟對方溝通協商。
沈母氣得破口大罵,“他們喬家人是強盜!上我家來搶錢,你們警察不管,我跟他們有什麼可協商的,你們必須把他們抓起來!”
“我要他們坐牢!”
沈母不懂法,情緒激動,兩名警察同志好說歹說,也拿她沒辦法。
只好對黑着臉的沈平江說明情況,就先回去了。
家裏只剩下沈平江母子倆,呂秀瑩帶着兒子出去了。
沈母丟了三塊錢,一個金鐲子,一個金戒指。
呂秀瑩丟得更多。
她丟了一個金鐲子,兩個金戒指,一條金項鍊,還有一對金耳環。
臨走之前,呂秀瑩還在鬧脾氣,要求沈平江必須把東西要回來。
要不然她就帶着兒子離家出走,不回來了。
她是知道怎麼拿捏沈家母子的。
不過沈平江雖然心煩,卻沒有把喬海萍當回事。
“好了媽,別生氣,氣壞了自己的身體不值得。”
沈母沒好氣說:“我能不生氣嗎?”
“你說喬海萍怎麼敢做這樣的事?她以前那個樣子都是裝的嗎?”
“那個踐女人,害得咱家斷了後,現在你好不容易有了兒子,可不能因為她散了!”
“她簡直膽大包天,竟然敢讓人搶咱家東西!我跟你說兒子,你絕對不能饒了她!”
沈平江沉着臉說:“你放心!”
沈母非常信任自己的兒子。
滿心以為沈平江能從喬海萍那把錢和金首飾拿回來,總算鬆了一口氣。
誰知道半個月後,直接收到了法院的傳票。
喬海萍要起訴離婚!
沈家頓時炸開了鍋。
倒不是沈家捨不得喬海萍和兩個孩子。
只是在沈平江和沈母看來,喬海萍就是家裏的老媽子,打不還手,罵不還口的一個人,怎麼忽然敢做這樣的事,還敢去法院鬧事。
沈母又被氣壞了。
“她都多大年紀了,還鬧離婚鬧到法院去,她要不要臉吶?”
沈平江黑着臉。
他能怎麼辦?
喬海萍不接他電話,不回微信和短信。
沈平江平時要看店,也沒時間專門找去喬家。
可收到法院傳票後,他只能應訴。
沈母什麼都不懂,當得知喬海萍要求離婚,分九成家產,還要兩個女兒的撫養權之後,當即就在法院鬧了起來。
“她喬海萍算什麼東西?一只不下蛋的雞,這些年在我沈家白吃白喝,多虧了我兒子,她才沒餓死,她怎麼敢要求我兒子跟她離婚,還要分走九成的家產?”
“喬海萍人在哪裏,我要打死她這個不要臉的女表子!”
……
鑑於沈母實在是罵得太難聽,法院的工作人員不得不向沈平江提出讓他安撫沈母的要求。
沈平江自詡是個體面人。
被沈母這麼一搞,面子裏子都丟盡了。
可他不恨沈母,反而恨上了喬海萍。
“喬海萍人呢?她嫁給我十多年,這十多年都是我養她,她在家裏享福,她怎麼敢提出這樣的要求?”
法院的工作人員一聽,對視一眼。
原來這母子倆是法盲啊!
“請問喬女士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否生下兩個女兒,並且十多年來一直在家當家庭主婦?”
沈母和沈平江不明所以,還以為法院的工作人員向着他們。
沈母立即說:“是啊,她嫁給我兒子十多年,只生了兩個賠錢貨,一直在我家吃白飯。”
一個女性工作人員聽了,忍不住翻了個白眼。
心道這都什麼年代了,竟然還有這麼奇葩的母子倆。
怪不得女當事人要離婚呢!
而且這種人,竟然還找了小三,公然帶着小三和私生子回家。
都這樣了,還不離婚,留着過年嗎?
但她畢竟是工作人員,上班時候不好帶着個人情緒。
她用很官方的表情認真跟母子倆科普了法律。
家庭主婦也是有貢獻的,而且夫妻關係存續期間,不管夫妻哪一方賺的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
而不是像他們理解的那樣,女方只是依附他們生存的,吃白飯的。
可她解釋了半天,母子倆就是無法理解。
沈母甚至跳起來,差點跟她打起來。
女工作人員嚴肅地說:“女士,你再敢跟我動手,就是妨害公務罪,可能要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!我勸你想清楚再動手。”
沈母一聽,嚇得縮了一下,“小姑娘,別以為你在法院工作就了不起,想嚇唬我?”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