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王將雨桐擁進懷裏:
“雨桐,不管怎麼說,這件事怪我,讓你受了委屈。我看到你跟皇叔在一起,心裏就特別難受。現在想想,你因爲洛棲,一定也是一樣難受吧?”
他將下巴抵在雨桐的秀髮上,手輕撫着雨桐的纖背:
“對不起,雨桐。洛棲做過好多錯事,可我必須照顧她,是兄長對妹妹的責任,她很可憐,很孤單,她失去了好多親人,不能再失去我了……”
最後幾句,玄王語氣放空,像是夢囈似的。
雨桐覺得諷刺。
兄長對妹妹的責任,竟然責任得孩子都有了。
她懶得再理睬,靜靜地想心事,不知不覺睡着了。
半夢半醒之際,雨桐摸到對面是空的,睜眼一看,玄王不在榻上。
月色清濃,雕花的窗櫺上,映着玉蘭樹的影子。還有長長的人影一閃而過。
雨桐躡手躡腳走到窗前,透過窗縫往外看,就玄王和凌千禾在院子裏低聲講話。
離得有些遠,可還是有斷續的字眼兒傳到雨桐耳中:
“……桐油……證據……卑職親自去……”
也不知有什麼要緊事,需要夤夜時商議。
凌千禾匆匆離去了,雨桐回去休息了,一直睡到天亮。
次日,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傳出:昨夜,初霽書畫院掌院的辦公房遭人縱火,魚沛琛命喪火海!
魚掌院……命喪火海?!
雨桐眼前現出那個衣着樸素、一臉書卷氣還帶點靦腆的書生形象。
她的心像被尖刺包裹,痛得幾乎麻木。
“是慕容熙!他好歹毒的心!’
昨夜聽見的只言片語,此時都對上景了:是慕容熙派凌千禾去縱火殺人的!
“爲了毀滅魚沛琛手中的重要證據,玄王竟喪心病狂,派凌千禾縱火燒燬魚沛琛的辦公房,害了一條年青性命!”
玄王若知她的真實身世,會不會也對她舉起屠刀,殺人滅口?
果然她跟玄王冰炭不同爐。
玄王不擇手段,也要掩蓋那段真相。
而她崔雨桐,卻是不惜粉身碎骨,也要那段蒙塵的真相昭然於人世間。
雨桐匆忙趕往書畫院。
書畫院外圍了好多層百姓在觀望,官兵豎着兵戈,面無表情地守在院門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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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兆尹帶着衙役正在辦差,不準閒人進入。他們踮腳伸脖張望,口中議論沸沸揚揚。
說書畫院的人趕去救火時,看到玄王的侍衛長凌千禾,裝模作樣從着火的屋裏將魚沛琛背出來。
凌千禾兩個下屬提着兩罐桐油,被察覺動靜的書畫院學子堵在火場,分明他們三人就是縱火犯。
昨日魚掌院得罪玄王,被玄王威脅要燒了書畫院的傳聞,也甚囂塵上。
人羣越說越憤慨,惋惜魚沛琛才華蓋世,剛剛聲名鵲起,前程可爲,卻因得罪玄王,英年殞命。
“唉,造孽呀!”
有白髮老者掩袖垂淚。
“庶民的命,難道就踐如草芥不成?!”
百姓羣情激憤,臉上染着怒容:
“玄王是陛下最寵愛的皇子,作惡再多,也沒人敢管!魚掌院是平民出身,無權無勢無背景,估計,家人也只能忍氣吞聲,讓他含冤九泉了。唉!”
正如百姓的預測,凌千禾和下屬被京兆府帶走後,過了兩天就無聲無息放回去了。
皇帝傳令厚葬魚沛琛,給了很大一筆撫卹銀子,然後此事就不了了之。
只荒涼的北山上,多了一座簇新的墓塋。
墓誌銘上,寥寥幾行字介紹魚沛琛的生平,無非說他才華出衆,曾任初霽書畫院掌院一職,再無更多內容。
雨桐擺上祭品,親手點燃三炷香,青白的煙霧繚繞成絲帶,依稀似見魚沛琛文質彬彬又樸實的面容。
可嘆他,揹負了十多載的血仇,懸樑刺股苦學技藝,滿懷心事無處訴說,壯志難酬的遺憾,盡皆埋入了黃土之下。
雨桐眼睛猩紅,心中激揚着怒濤:
“魚掌院,你未走完的路,雨桐一定替你走下去。你的大仇,雨桐替你報!”
有腳步聲靠近,雨桐躲到一邊,見一個穿青衫的女子撲到魚沛琛墓碑上,失聲慟哭。
聲音悽慘絕望,摧心剖肝,令聞者落淚。
從她的哭訴中,雨桐得知她是魚沛琛的大姐。
她憐惜兄弟十幾年的孤苦,自責自己枉爲長姐,身無長處,讓獨自承擔家庭重任的弟弟遭遇不測。
雨桐拭去了臉上的淚,悄無聲息地離開。
次日,一個驚天消息傳出:有人擊響了朝堂外的登聞鼓,狀告二皇子玄王殺人害命!
擊鼓人因越官告發,被罰杖三十,正在朝堂外施刑,圍觀的百姓有不少在掩面而泣。
雨桐趕過去時,見受刑者正是那名青衫女子——魚沛琛的長姐。
她身材瘦弱,在差役面前如同一只小雞崽,被拎着按在板凳上,兇惡的聲音問道:
“現在後悔還來得及,就你這身板兒,三十杖只怕小命沒了,要不要撤告?”
那女子神情堅定,回道:
“就算是死,我也要爲弟弟伸冤雪恨!”
“啪——”
一板子下去,傳出女子壓抑的痛呼,她蹙着眉,緊緊咬住牙,臉上因疼痛扭曲變形。
“噗!噗!”
血從女子衣下浸出,將青衫染上一團又一團的褐色雲塊。
不一會兒,血將她衣衫洇透,一滴一滴往下落,地上聚了一團刺目的血紅。
每一杖,都像鞭子抽打在雨桐心上。
她緊攥的拳頭抖得厲害,額頭上冷汗往下滴落,焦慮擔憂的目光停在女子瘦削的面容上。
女子口吐鮮血,頭側伏在板凳上,身體完全癱軟,顯然已沒有絲毫體力,能抵抗冷酷的刑杖了。
而差役口中的數字,才唸到“十五”。
女子要告的是皇帝的兒子,底下的官員差役迎合聖意,怕是有用力將她打死的心。
再打下去,必然又是一條冤魂。
“住手!”
雨桐不敢不有所行動了,“再打,就出人命了!”
負責行刑的官員看看她,拱手道:
“王妃,下官是依律辦事,不敢擅改規矩。”
雨桐豈是不知?
若能愈矩,她也不會眼睜睜地看女子受刑。
女子勉強側過頭,臉色煞白,氣若游絲,道:
“我願受刑……”
雨桐目視官員,神情堅定,字字清晰:
“登聞鼓,是我跟她一起敲的!這杖刑,理該一人一半。我願受那剩餘的十五杖!”
“呃這個……”
官員懵了,這女子,告的可是玄王爺縱火殺人。玄王妃說:“要替女子受刑?”
她腦子壞掉了?
再說,就算王妃願替女子受刑,他手下哪個差役不要命,敢舉杖打玄王妃?
官員無奈,交代一個差役幾句,差役跑進朝堂稟報去了。


